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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发布时间:2016-01-19 10:05:03 阅读次数: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作为深化医改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覆盖我市三县两区, 2012年人均补助标准为500元。该项目的实施,提高了住院分娩率,有效保障了母婴安全,进一步降低了我市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形成了住院分娩的良好氛围。